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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赞成私行公然公布消费者肖像组成侵权,應赔罪报歉并补偿丧失案例二
接管醫美辦事的人群具有消费者身份,醫美機构放置不具有醫美主診醫師前提的醫師举行手術组成讹诈,應承當赏罚性补偿责任
案例三
谋劃者對不特定消费者常态化利用的罢黜其赏罚性补偿义務的条目無效
案例四
網红“探店”有鸿沟,歹意贬损要担责
案例五
伤害商品谋劃者未尽到阐明警示义務,致使消费者受损的,應按照其错误承當补偿责任
案例六
電子商務谋劃者未采纳完美庇护辦法,致使消费者小我信息泄漏并受损的,應承當與其错误至關的补偿责任
案例七
商家促销時利用三無產物作為赠品應承當响應赏罚性补偿责任
案例八
出產、贩賣有毒、有害食物罪的被告人同時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权柄,须附煤焦油洗髮精带承當民事补偿责任
01
未經赞成私行公然公布消费者肖像组成侵权,應赔罪报歉并补偿丧失
【根基案情】
冯某是某事情室發型師,其在為柳某剃頭時提出必需拍摄剃頭視频方可剃頭,經柳某赞成後冯某拍摄了二人沟通發型和剃頭的進程。後冯某在小我抖音号和小红书账号上均公布了该視频,并配案牍“年青了20岁,替發型師捏了把汗”。柳某發明两平台的上述視频後與冯某沟通,冯某删除上述内容。但尔後冯某又從新上傳该視频,将柳某面部打码并配案牍“北上廣来客人获咎不起”,後又于两往後删除该打码視频。柳某認為冯某的举動加害其肖像权、隐私权、光荣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冯某在抖音、小红书延续赔罪报歉15天并补偿精力侵害安抚金、状師费等丧失。
【裁判成果】
法院經审理認為:案涉剃頭視频系剃頭師征得消费者赞成後拍摄,但剃頭師未征得肖像权人赞成就将剃頭短視频等含有肖像权人外部形象的視频上傳到社交平台举行公然,不暖足貼,管是不是以营利為目標,均已组成對消费者肖像权的陵犯。但鉴于剃頭師公布視频的初志在于展示剃頭技能,且視频中公然的内容未触及隐私,故并未组成對消费者光荣权和隐私权的陵犯。法院遂裁决冯某在媒體平台上道歉旬日,并补偿柳某精力侵害安抚金1000元,公道维权付出2000元。
【典范意义】
跟着短視频平台的鼓起,一些剃頭師看到了在短視频平台自我鼓吹、拓展客源的商機,将剃頭進程在互联網举行直播或公布視频,以吸引客源。但在這一進程中,為展示發型结果,消费者有可能會在視频中“露脸”,该举動如未經肖像权人允许,不管其是不是以营利為目標,都组成對消费者肖像权的加害。别的,剃頭師公布視频的初志是展示其造型技能,主觀上其實不存在贬损或丑化消费者的成心,故公布視频未加害消费者光荣权。視频中公然的内容如未触及小我隐私信息,也不组成對消费者隐私权的加害。但也要提示剃頭師,在自我鼓吹時要征得消费者的赞成,并注重對消费者小我隐私和光荣的庇护,不然可能加害消费者的权柄。
02
接管醫美辦事的人群具有消费者身份,醫美機构放置不具有醫美主診醫師前提的醫師举行手術组成讹诈,應承當赏罚性补偿责任
【根基案情】
范某和某醫療公司签定《植發手術收费协定书》《診療告诉书》《自體毛發移植術知情赞成书》,并由某醫療公司為范某施行植發手術,此中經治大夫署名為:吴某/康某,手術记實上手術醫師處的署名為康某。范某付出植發用度4万余元。後范某對植發结果不得意向昆山市衛生康健委员會投诉,昆山市衛生康健委员會查询拜访後認定,某醫療公司利用不具有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前提的执業醫師康某自力為范某展開毛囊自體移植術的举動违背了《醫療美容辦事辦理法子》等劃定。范某認為,某醫療公司的上述举動组成讹诈,诉至法院请求某醫療公司退還植發用度并付出三倍补偿金。
【裁判成果】
法院經审理認為:范某與某醫療公司之間系醫療辦事合同瓜葛。植發属醫療美容辦事,有别于通例意义上的基于疾病醫治為目標的診療举動,而系為改良本身邊幅及康健状况所举行的知足更高审美需求的糊口消费,故范某具有消费者身份,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费者权柄庇护法》庇护。某醫療公司放置不具有醫美主診醫師前提的康某為范某手術且未自動告诉范某,组成讹诈。且范某現實接管的辦事與合同商定不符,某醫療公司應退還范某植發用度4万余元并补偿范某辦事用度三倍的补偿金。
【典范意义】
醫療美容行業成长敏捷,醫美成為愈来愈多爱漂亮人士的選擇,但醫美機构存在参差不齐的环境,可能會由于多方面身分達不到想象中的標致结果。本案裁判将醫療美容辦事胶葛纳入《消费者权柄庇护法》调解范畴,有助于規范醫美行業的康健成长,确切庇护消费者正當权柄。另外一方面,也提示消费者在選擇接管醫美辦事時不但要审查醫美機构的相干天資,還要注重审查手術大夫是不是具备职業天資,注重保留醫美機构的鼓吹告白、合同、付款凭證、醫療判定、手術赞成书等進程性文件,需要時哀求主管部分协助调取,以證据為根本保护本身正當权柄。
03
谋劃者對不特定消费者常态化利用的罢黜其赏罚性补偿义務的条目無效
【根基案情】
2022年10月,曹某向某汽車辦事部采辦二手小型越野客車一辆,总價款155000元。两邊交易合同条目商定“賣方确認所售車辆無火烧、無泡水、無重大變乱,若有以上环境35天内退款退車,两邊無任何經濟胶葛”。某汽車辦事部在向其他不特定消费者贩賣二手車時,也會常态化利用该上述条目,只是凡是写明“15天内退款退車”。後曹某發明该車辆存在紧张質量問题,經檢測,車辆出售前曾產生@太%TOkXO%重大變%6TR1R%乱@。曹某認為汽車辦事部施行消费讹诈,故诉至法院请求某汽車辦事部退一赔三总计620000元。某汽車辦事部抗辩認為,按照两邊上述合同条目商定,其责任限定在退車退款范畴内,不合用消费者权柄庇护法關于赏罚性补偿的劃定。
【裁判成果】
法院經审理認為:某汽車辦事部许诺案涉車辆無重大變乱,但究竟上車辆產生@太%TOkXO%重大變%6TR1R%乱@,某汽車辦事部组成讹诈。某汽車辦事部以两邊合同商定“如車辆系重大變乱車,35天内退款退車,两邊無任何經濟胶葛”為由,主意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费者权柄庇护法》關于赏罚性补偿条目的合用,但该条目分歧理地罢黜谋劃者應承當的责任、解除消费者的正當权力,某汽車辦事部在谋劃勾當中常态化利用上述合同条目,會對不特定消费者的正當权柄造成侵害,紧张影响市場買賣秩序,该条目應認定無效。据此,法院酌情斟酌車辆交付曹某後的利用折旧环境,裁决某汽車辦事部返還曹某购車款145000元并补偿車辆價款三倍的补偿款465000元。
【典范意义】
實践中,部門二手車谋劃者违背诚信原則,用意經由過程設計常态化利用的合同条目規避法令劃定,排挤消费者权柄庇护律例定的赏罚性补偿责任,侵害消费者正當权柄,紧张侵扰市場秩序,晦气于優化法治化营商情况。法院經由過程裁判否認相干常态化利用的合同条目的法令效劳,對不诚信谋劃举動予以果断否認和法令惩戒,有力保护消费者正當权柄和康健、明朗的消费情况。该案审结後,法院還向相干行政辦理部分發送司法建议,建议相干部分在行政法律事情中進一步强化监視辦理,催促規范二手車贩賣举動,依法保护消费者正當权柄。相干部分實時复函并踊跃采纳辦法,進一步規范促成二手車畅通康健成长。
04
網红“探店”有鸿沟,歹意贬损要担责
【根基案情】
2023年5月,抖音平台一位網红探店博主高某到某小吃店探店,因等餐時候太长心生不满,没吃到小吃就拂衣而去。後高某在抖音账号公布某小吃店相干食物視频并配有“這黑乎乎的難吃玩意,谁吃谁脑残#踩雷#難吃#万万别買”等内容的案牍,该視频获赞165個、轉發23次、播放量近千次、12人举行了评论。某小吃店获知後與高某沟通未果,遂以高某公布的視频加害其光荣权為由提告状讼,请求高某在抖音账号公布赔罪报歉声明并付出状師费等相干用度。
【裁判成果】
法院經审理認為:平凡消费者有對相干谋劃主體的產物、辦事举行评论的权力,但高某作為探店達人,到某小吃店拍摄視频并公布的举動属于贸易举動,對其“善意并没有差错”注重水平的请求可得當高于平凡消费者。高某未試吃便對某小吃店的小吃作出贬损性评價,不具备客觀性及真實性,也超越了善意评论的公道限度。在数字經濟期間,頭部互联網平台具备较强的傳布力、影响力,連系高某的粉丝量、播放量、轉载量、留言评论,法院認定高某的視频及對應的文字描写致使某小吃店品牌信用和社會评價的低落,高某的相干举動组成光荣权侵权,裁决高某在其抖音号的用户置顶位置公然公布声明向某小吃店赔罪报歉,并补偿状師费等公道用度。
【典范意义】
诚笃取信是為人處世之本,也是做生意兴業之道。消费者對采辦的商品或辦事举行公道评價是消费者對商品和辦事举行监視的方法之一,消费者基于真實消费感觉和體验给出的评價即便存在负面信息,也應谨慎認定是不是加害谋劃者的光荣权。可是探店博主分歧于一般消费者,其經由過程探店對商家的谋劃辦事举行現場监視,既替商家作口碑鼓吹,也可倒逼商家自律精進,對博主自己亦有扩展粉皮膚瘙癢止癢膏,丝、收成流量、晋升知名度的“變現”效應,其谈吐應具备比一般消费者更高的注重义務。探店博主就其真實感觉颁發客觀、真正的谈吐無可厚非,但是本案中,探店博主因商家的無错误举動歹意差评,在收集平台任意抹黑、贬低商家,其颁發的内容紧张失實,并具备凌辱、紧张贬损性子,给商家造成丧失,應承當由侵权举動激發的法令後果。本案經由過程對商家正當权力的庇护,有助于商家营建杰出的辦事情况,為消费者供给更好的辦事。
05
伤害商品谋劃者未尽到阐明警示义務,致使消费者受损的,應按照其错误承當补偿责任
【根基案情】
2022年6月,戴某在某商業公司網上店肆發明一款用于車内降温的喷雾,商品详情中的图片顯示其他同類型產物在碰到明火時會產生焚烧,而该款降温喷雾對着明火喷都不會產生焚烧,產物系消防级制冷配方不焚烧,比其他同類產物更平安。戴某立即下单采辦了6瓶。戴某收到降温喷雾後睡眠減肥法,,在未浏览利用阐明的环境下直接在車内喷射,為包管喷雾利用结果,戴某一向未打開車窗。車辆行驶约20分钟時,戴某取出打火機点烟,車内刹時產生轰燃造成戴某受伤。戴某認為,某商業公司作為谋劃者對消费者未尽到平安保障义務,存在错误,遂诉至法院请求某商業公司承當补偿责任。某商業公司辩称,商品瓶身明白標注“严禁明火,制止對火焰直喷”,戴某利用喷雾後在密闭空間内用明火点烟致使火警產生,其本身存在较大错误,應自行承當部門责任。
【裁判成果】
法院經审理認為:某商業公司利用的鼓吹图片顯示,降温喷雾可以正對明火火源举行喷射,但案涉產物瓶身上列明的注重事項中明白“制止對火焰直喷”“在車内利用後30分钟内严禁明火”。某商業公司作為终年從事案涉商品售賣的主體,應清晰降温喷雾正對火焰直喷的鼓吹照片與降温喷雾瓶身载明的注重事項内容较着纷歧致。案涉喷雾属于可能危及人身平安的商品,商家應就利用注重事項向消费者举行阐明和警示。某商業公司利用不妥图片举行商品鼓吹的举動對消费者戴某發生了误导,這類错误與案涉轰燃變乱之間具备因果瓜葛,某商業公司應按照其错误水平對戴某的丧失承當响應补偿责任。
【典范意义】
贩賣者作為商品售賣主體,相较于一般消费者對所售產物具备更高的產物認知和果断能力,本案經由過程明白商家的阐明、警示义務,提示商家在举行商品告白鼓吹時應严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告白法》等相干法令律例的劃定,不得子虚许诺或强调商品内容,不得對其商品的功效質量等做子虚或引入误會的贸易鼓吹坑骗和误导消费者,從而充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指导消费者谨严利用商品,規避伤害。
06
電子商務谋劃者未采纳完美庇护辦法,致使消费者小我信息泄漏并受损的,應承當與其错误至關的补偿责任
【根基案情】
赵某在某微信小步伐中的收集店肆购物後,收到欺骗犯法份子德律风,因對方能正确阐明其姓名、住址及相干购物详情,赵某對其發生信赖并按照對方提醒请求举行操作,终极上當取四十余万元。赵某認為该微信小步伐的谋劃者某收集公司和平台谋劃者某科技公司泄漏其小我信息致使其遭到丧失,故请求两公司承當响應补偿责任。
【裁判成果】
法院經审理認為:赵某未尽到對本身财富平安的注重义務,對丧失產生及扩展存在较大错误。施行欺骗的犯警份子所把握的赵某小我信息與赵某的购物举動有高度匹配性和联系關系性。某收集公司、某科技公司作為赵某小我信息的节制者和處置者,未能證實其采纳了完美的信息庇护辦法并尽到了對赵某小我信息的庇护义務。综合被泄漏信息的内容、當事人的举證能力及各方對可能存在的信息泄漏渠道的举證环境,法院認定赵某的上述相干小我信息系從某收集公司、某科技公司處泄漏,并酌情認定某收集公司、某科技公司對赵某的丧失配合承當50000元的补偿责任。
【典范意义】
消费者在收集平台购物進程中向電子商務谋劃者供给小我信息,電子商務谋劃者得到消费者小我信息後未采纳完美的信息庇护辦法,可能會致使消费者小我信息被泄漏。犯警份子操纵获得到的小我信息對消费者举行欺骗,有致使消费者财富受损可能。電子商務谋劃者获得消费者小我信息後,作為信息的节制者和處置者,應采纳公道完美的信息庇护辦法以防止消费者小我信息泄漏。同時,消费者本身也要增强防欺骗意識,在碰到疑似欺骗的环境時注重甄别,防止發生财富丧失。
07
商家促销時利用三無產物作為赠品應承當响應赏罚性补偿责任
【根基案情】
林某于618促销勾當時代在某商城網站上采辦電動自行車,商家在促销鼓吹中声称购車将赠予價值498元的扫地呆板人、價值99元的頭盔等。林某下单采辦收貨後寵物商品, 發明赠品均為三無產物,向商家反應後商家回答赠品均如斯,详细以收到的什物為准。林某認為商家的促销举動组成消费讹诈,故诉至法院请求商家承當赏罚性补偿责任。
【裁判成果】
法院經审理認為:本案商家的贩賣举動属于典范的附赠品贩賣举動,即谋劃者在出售商品或辦事時,在合同標的以外向消费者供给分外财物的買賣方法。對付附赠商品,消费者虽在情势上未付出對價,但谋劃者現實上已将赠品的用度摊入谋劃本钱當中,赠品的價款現實上包括在主商品的價款當中。因商家所赠商品為三無產物,故林某有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费者权柄庇护法》第五十五条的劃定请求商家承當赏罚性补偿。
【典范意义】
消费者介入“618”“雙11”等收集促销勾當已成為收集消费的常态。在收集促销勾當中,商家常常采纳附赠品贩賣的方法来吸引消费者采辦商品或接管辦事。附赠品贩賣举動中的“赠品”在法令上系属于谋劃者供给的商品,赠品的本钱已被摊入谋劃本钱當中,故赠品亦是商品,不成将其简略地舆解為商家纯真赠與消费者的礼品。是以,如商家采纳附赠品贩賣举動举行促销,則應确保所付赠品不存在質量等問题,不然可能组成消费讹诈而须承當赏罚性补偿责任。
08
出產、贩賣有毒、有害食物罪的被告人同時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权柄,须附带承當民事补偿责任
【根基案情】
2020年至2021年9月,被告人秦某某在谋劃某水產物摊時代,明知甲醛對人體有害、严禁在食物中添加,仍购入甲醛并在泡發牛百叶、毛肚、银鱼、虾仁的進程中添加甲醛,将上述含甲醛的食物贩賣给别人,贩賣金额总计186000余元。經判定,在被告人秦某某店内、家中查获的泡發牛百叶、毛肚、银鱼、虾仁中均含有甲醛成份。
【裁判成果】
法院經审理認為:被告人秦某某在出產、贩賣的食物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物原料,情节紧张,其举動已组成出產、贩賣有毒、有害食物罪。秦某某将掺入有毒、有害非食物原料的食物贩賣给不特定消费者,陵犯消费者康健,侵害社會大眾长處,理當承當民事补偿责任。法院除判處被告人秦某某承當刑事责任外,還裁决秦某某付出贩賣價款的十倍补偿金186万元。
【典范意义】
被告人明知严禁在食物中添加對人體有害的原料,但仍在出產、贩賣進程中添加,并将上述食物贩賣给别人赢利,组成犯法。该举動给不特定消费者的康健造成陵犯,侵害社會大眾长處,公诉构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及相干司法诠释等劃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除承當判處科罚外還應承當贩賣價款十倍的赏罚性补偿金。人民法院既究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又判令被告承當民事补偿责任,既對食物出產谋劃者敲响警钟,请求其严酷遵法谋劃,又對食物范畴社會大眾长處的侵害举行了接濟,展示了人民法院确切保衛人民大眾“舌尖上的平安”的刻意,對食物平安犯恶行為 “零容忍”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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