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網评】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只“315” 更要“365”
又到一年“3·防疫神器,15”。每到“3·15”,各种商家都十分警省,惟恐呈現问题被投诉举报;消费者也都比力“安心”,由于邻近這個日子,冒充伪劣商品城市有所“收敛”。不难理解,“3·15”之以是广受存眷,是由于“消费维权”依然存在维权本钱高、维权效力低等痛點,面對举证难、判定难、索赔难等很多坚苦。究其缘由,一方面是很多新兴的消费范畴缺乏响應的质量尺度和维权路子,如互联網消费范畴的消费维权问题,比年来屡屡激發争议;另外一方面,消费投诉機制和胶葛解决機制的运行效力也有待增强,依然存在受理不实時、处置慢、推脱扯皮等征象。
破解消费维权投诉困难,是消费者权柄庇护的必定请求。“十四五”计划纲领提出,要完美多元化消费维权機制和胶葛解决機制。改良消费维权情况是一场长期战,當玄關門尺寸,務之急是為消费者供给更加便捷、有用的维权積木玩具,方法,進一步拓宽维权渠道,理顺消费者权柄庇护部分、行政法律部分、司法部分协降血糖藥,作機制,低落消费维权本钱,晋升消费者维权信念,讓“3·15”酿成365天中的每天。(央广網评论员 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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